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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模版貴州“甕安事件”採訪親歷:為瞭捍衛新聞的真實
甕安“6·28”嚴重打砸搶燒事件發生後,大量未經証實甚至虛假的信息在網絡上流傳。一時間,網上辱罵聲、譴責聲不斷,使得這場突發性事件變得更加撲朔迷離。我作為貴州日報赴甕安報道組組長,參與瞭這場引導正確輿論、捍衛新聞真實的輿論陣地戰。奉命行動直插事件現場

6月29日,星期日。早上,我在傢打開電腦,網上一個醒目的新聞標題映入眼簾:“甕安縣委、縣政府、公安局辦公樓被燒”。迅即,我打電話給黔南記者站站長陳治寬瞭解情況,隨後向記者部主任和集團領導匯報。

此刻,我才知道,按照報社突發事件報道預案,最先接到信息的本報黔南記者站站長陳治寬已於6月28日夜晚驅車趕往甕安。29日凌晨3時許,本報攝影記者李勇也從貴陽趕到甕安事件現場。兩位記者冒著生命危險,已在深夜深入現場採訪,掌握瞭事件發生後現場的資料和圖片。隨後,時政部記者羅華山隨處理事件的省領導前往甕安,黔東南記者站記者熊誠也被調往甕安採訪。

29日晚,現場記者發回第一篇報道《我省依法妥善處置甕安“6.28”打砸燒突發事件》。次日見報當天,意想不到的是:第一作者陳治寬的手機號碼被別有用心的人在網上公佈。不到1小時,他收到數十個恐嚇電話和短信,譴責他“搞虛假新聞”、“幫有罪的甕安政府說假話”,有人打電話稱:“你的車牌號我知道,你的傢住哪裡我也知道,我要搞死你!”

出於安全考慮,集團致函黔南州委辦公室、宣傳部,請求保護他的人身安全。但是,富有職業精神的陳治寬並沒有離開甕安,繼續留在現場報道。

網上傳聞五花八門,到底事實真相如何?

6月30日,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專程趕到甕安縣,現場指揮“6·28”事件處置工作。在廣泛聽取匯報、深入調查的基礎上,石宗源指出:“甕安‘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簡單,但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員利用,甚至是黑惡勢力人員直接插手參與的,公然向我黨委、政府挑舋的群體性事件。情節惡劣,破壞嚴重,造成瞭極大的財產和經濟損失,影響瞭全省穩定和貴州形象。”

隨後,集團加強一線報道力量,增派我作為貴州日報赴甕安現場報道組組長,於7月1日下午驅車174公裡趕赴甕安,組織和協調現場報道。

出發前,妻子囑咐我:一定要註意安全,不要一個人單獨行動,晚上不要上街。動態報道 追蹤處置進程

7月1日下午6時許,我到達甕安後,首先到設在縣人武部的“6·28”事件善後處理指揮部新聞組瞭解情況。此時,人武部車堵人擠。已有來自國內外10多傢新聞單位的30多位記者到達這裡,縣城賓館、酒店均已住滿。我好不容易在縣水電賓館找到一個床位。當晚,我就組織本報現場記者,根據白天採訪的材料,就案件疑點、網民熱議和群眾關心的有關問題趕寫報道,直到凌晨3時許才脫稿。

集團領導在夜班辦公室一直和我們保持熱線聯系,認真核實每一篇稿件的每一個細節,直到編完我們所發的稿件並付印。

7月2日,貴州日報一版刊發瞭《我省有關部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6·28”嚴重打砸搶燒突發事件有關情況》,而且在二版特地開辟《甕安“6·28”事件調查》專欄,刊發瞭《甕安“6·28”事件目擊人的講述》、《我哪裡死啦,希望不要亂傳謠言瞭》,並刊發瞭傳聞中被打死的死者李樹芬叔叔李秀忠接受記者採訪時的照片,以大量的新聞事實証實瞭這起事件是一起打砸搶燒、惡意攻擊黨委政府的群體性暴力事件,首先糾正瞭“李樹芬叔叔被打死”等網上不實報道和社會傳言。

輿論引導是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有效手段,新聞媒體作為政府和群眾之間溝通的橋梁與紐帶,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方面有著獨特的作用。有關專傢事後分析,甕安“6·28”事件發生前,有一段引導輿論、化解矛盾的最佳時期,即6月22日至28日。李樹芬溺水死亡後,在長達6天的時間裡,由於死者傢屬懷疑李樹芬被奸殺,並對州、縣兩級法醫鑒定結果不滿,由此引發死者傢屬的上訪上訴。此間,李樹芬的屍體就停在城郊的西門橋上,當地黨政機關和公安部門沒有及時化解矛盾,沒有及時公開已偵破的案件信息,出現輿論導向的缺失,致使謠言四起,別有用心的黑惡勢力乘機蠱惑人心,引發矛盾逐步升級。

6月28日下午4時,死者親屬邀約300餘人打著橫幅上街遊行,引發不明真相的群眾聚集到縣政府和縣公安局,最終導致事態惡化,引發打砸搶燒。

7月2日,按照集團“分類報道,相互印証﹔動態報道,澄清事實﹔疏導情緒,平息事態”的報道原則,我與4位記者研究和擬訂現場報道方案。經請示集團領導同意後,迅速展開調查。主要圍繞李樹芬死亡原因案件偵破、李樹芬屍體解剖的權威性和科學性、甕安幹部群眾對事件的看法等方面調查採訪。

我負責採訪作為省委處置甕安“6·28”事件工作組組長的省委副書記王富玉的活動報道。王富玉抵達甕安後,就事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與縣領導進行座談。會上,縣四大班子和公安局領導分別發言,氣氛凝重。一位縣領導說,甕安群眾存在仇富、仇官、仇警心理,主要原因是礦群糾紛、移民安置、房屋拆遷安置等問題沒有解決好。還有的領導幹部把引發“6·28”事件的深層原因歸咎於“積案太多,積怨太深,積重難返”。

王富玉問分管政法的副縣長和縣公安局政委:歷年積壓的重大信訪案件有多少?刑事案件破案率有多少?回答是:積壓的重大信訪案件25件,刑事案件破案率在50%左右,去年發生4起爆炸案一起都沒破。有位縣領導說,對黑惡勢力打擊不力是導致這次事件的直接原因,他還在會上念瞭在甕安民間流傳已久的順口溜:“好人散瞭夥,壞人結瞭幫,治安搞不好,難以奔小康”。

7月3日,貴州日報一版刊發瞭《王富玉與甕安縣領導幹部座談初步分析“6·28”事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這就直接回應瞭社會輿論高度關註的事件原因和問題,是對“6·28”事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的高度概括和權威發佈。作為通稿,貴州都市報、貴州商報、“金黔在線”網站全文刊發,隨即,全國許多報刊網站轉載、跟帖。

當天貴州日報二版以大半版的篇幅,分別刊發《黔南州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團夥》、《專訪李樹芬死亡案件直接辦案人》、《甕安幹部群眾希望珍惜平安美好生活環境》、《省法醫專傢第三次對李樹芬遺體檢驗甕安三中學生李樹芬已安葬》等報道。這些報道,進一步揭露瞭事件真相,反映瞭群眾痛恨打砸搶燒行為、渴盼長治久安的願望。順藤摸瓜,還原事件真相

傳聞沸沸揚揚之時,黨報的權威性、及時性尤顯重要。突發事件報道,最能體現記者的政治意識、新聞敏感性、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盡管高層領導有明確指示,要求在第一時間及時、真實、準確地發佈信息,正確地引導輿論,但是,我們在甕安採訪還是遇到瞭不少困難。

引發“6·28”事件的直接原因是李樹芬之死,那麼,李樹芬到底是怎樣死的?當地警方是怎樣辦案的?李樹芬是否像網上傳言那樣死於奸殺?帶著這些疑竇,我們提出採訪李樹芬跳水時的3個見証人以及李樹芬的父母,但均遭到謝絕。

為瞭迅速瞭解事實真相,挖掘到獨傢新聞,我們主動應對,順藤摸瓜,想瞭許多採訪辦法。

7月2日,攝影記者李勇隻身來到李樹芬的傢鄉玉華鄉雷文村泥坪組,目擊瞭省有關專傢對李樹芬進行第三次屍檢的過程,拍攝瞭李樹芬遺體“入土為安”的照片。

7月3日,我和李勇以及貴州都市報、貴州商報的記者一道,找一位當地人帶路,來到離城20多公裡的草塘鎮那鄉村巖門組,先找到村支書,由他帶路找到瞭李樹芬的男朋友陳光權和另一朋友劉言超的傢。陳、劉就是李樹芬跳水時的見証人,他們的父母都是當地農民,房屋很破舊,傢裡除一部電話外,沒有一樣像樣的傢具和電器。據村支書介紹,他們兩傢都與縣領導非親非故,並非網上傳言是某某縣委書記的親戚。

劉言超的母親許正英、陳光權的母親盧登榮說,李樹芬死後,出於人道考慮,她們3傢(另一位見証人是李樹芬的同學王嬌)共同籌錢1萬元,作為安葬李樹芬的費用,可她們都感到很冤。當問到她們的兒子是否在傢時,她們都說,出事前兒子回過一次傢,出事後就沒有回來過。兒子昨天還來過電話,說他們正在協助公安機關調查,並受公安機關保護,他們都很自由。

記者用兩傢的固定電話,撥通瞭陳光權和劉言超的手機,電話採訪瞭他們。他們証實瞭三件事:一是敘述瞭他們當晚與李樹芬相會的全過程,証實李樹芬確系自殺溺水死亡﹔二是陳光權証實,他與李樹芬確系戀愛關系,但從未發生過性關系﹔三是初步証實李樹芬自殺的動機:父母重男輕女,哥哥經常打罵她,有時罵得不堪入耳,使她產生厭世情緒,曾多次對朋友說要離傢出走等。

突發事件報道更要註重真實性。每一個細節、每一個數字,特別是新聞的“五要素”,都要做到準確無誤,否則造成二次報道失實,不但誤導讀者,有時還會帶來更嚴重的後果。

為瞭証實公安機關偵察結論是否真實可信,7月3日,我們請求甕安移動公司打印李樹芬朋友王嬌、劉言超的手機在6月21日至22日的全部通話記錄。經請示縣委領導同意,縣公安局出具証明,晚上7時許,移動公司營業員將通話記錄清單送到瞭我們的住地。

我們認為,清單來自第二現場,不足為憑,要求到移動公司營業廳的電腦上直接打印。此時,移動公司已經下班,幾經周折,我們才獲準進入已經關門的營業大廳,親眼看著下載通話記錄和打印清單,並請營業員在清單上簽字,攝影記者李勇還拍照為証。

這份電話清單再現瞭王嬌等人當時的報案場景,同時印証瞭李樹芬溺水身亡的時間。通話記錄顯示,與公安機關通報的報警時間和向親人、朋友呼救時間完全吻合。

7月4日,貴州都市報、貴州商報均刊登瞭記者現場調查的相關報道。貴州日報則在二版刊發瞭《社會安定才能安心生活》、《“我們是被迫參與打砸的”——兩位未成年人的懺悔》、《加強中小學生健康人格教育刻不容緩》、《李樹芬的父親不贊成以野蠻方式解決問題》等來自現場的報道。由於系獨傢報道,新華網、人民網等數十傢門戶網站紛紛轉載。

7月4日,我們的採訪報道引起有關領導的關註。當天上午,王嬌、陳光權、劉言超與中央和省新聞單位的記者見面,接受採訪。

7月1日至6日,是甕安報道最關鍵的時期。我們前方採訪組從早到晚不停地採訪、寫作,稿件傳回後,報社領導層層編審,嚴把政治關、文字關,親自安排版面。每天晚上,隻有等總編輯下令:你們可以睡覺瞭!我們才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屋休息,每天凌晨三四點才能入睡。

7月15日,事件過去半個多月,現在的甕安情況如何,是受眾關心的問題。受集團領導的派遣,我與黔南記者站站長陳治寬、記者王魯銓再赴甕安。此時的甕安縣城安樂祥和,被燒毀的縣政府、公安局辦公樓正在維修,縣委辦公樓易地新建已開始規劃設計。設在縣林業局的縣委、縣政府臨時辦公室人來人往。縣信訪局臨時接待點門庭若市。

新任縣委書記龍長春是我的同鄉好友。曾因治理鬆桃苗族自治縣社會治安、發展地方經濟有功,被提拔為銅仁地區行署副專員。我知道他一向低調,但是這次到甕安赴任後,出於對黨報記者和朋友的信任,他爽快地接受瞭我的採訪。這是他到甕安15天來,第二次接受新聞記者的採訪。他說,到甕安後感到壓力很大。他把當時的主要工作歸結為12字:防反彈,保穩定,快恢復,求發展。重中之重的工作是事件善後處理、接待來信來訪、整頓機關作風、發展經濟等。

我看到《“縣委書記大接訪”信訪責任分解表》上,列出當天接訪的88例信訪案件,每例案件都有領導批示,明確瞭牽頭領導和責任單位。縣委、縣政府《關於切實加強幹部作風建設密切幹群關系的決定》已下發全縣,一場轉變幹部作風的行動已在全縣開展。

同時,我們還採訪瞭縣長謝曉東,省公安廳副廳長、“6·28”事件專案組組長彭德全,還深入機關、企業、學校、街道等,就“6·28”事件善後處理、縣委書記大接訪、千名教師大傢訪、千名幹部大巡訪活動、案件偵破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等情況進行瞭採訪,先後在貴州日報一版、二版刊發《傾聽民生改善民生》、《百姓眼中的甕安》等報道。

至此,貴州日報有關甕安“6·28”事件真相及處置情況的報道告一段落。

通過連續16天的現場採訪報道,我們現場記者共刊發稿件45篇。事實証明,這些報道收到瞭良好的輿論引導效果,在盡可能短的時間裡爭取和挽回瞭民意,相信事件真相的人逐漸佔瞭多數。許多網民對黨報由事件之初的批評轉而認同和肯定﹔新華網、人民網、鳳凰網、新浪網、搜狐網等數百傢報刊網站轉載瞭貴州日報的相關報道。《南方周末》在一版刊發《貴州官員甕安“大考”》的調查報告中,以大量篇幅對貴州日報的相關報道和應對措施給予高度評價,稱“一系列處置官員直面輿情的應對,贏得瞭國內外媒體的廣泛肯定,這或可視作執政黨在媒體新格局的背景下應對群體性事件的一大突破。”

(作者是貴州日報記者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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